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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评优评先办法(试行)   
2014-03-31 00:00 外语系 

为定期总结表彰学院工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光荣感、责任感,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,推进学院工会工作科学发展、创新发展、和谐发展,经研究决定,从2011年起,每年组织一次评优评先。根据上级工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 

一、评优评先项目

工会评优评先项目设先进基层工会组织、先进工会工作者、工会积极分子、文明和谐家庭4项。 

二、评优评先条件

(一)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条件

1.工会自身建设好。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等法律法规,履行好工会职责;工会组织自觉接受所在部门党组织的领导,工会组织健全,领导班子团结,工作作风扎实,人员配备齐全;工会组织定期召开会议,研究布置工作;工会工作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总结;经费使用符合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,并以适当方式定期向教职工公开。 

   2.民主政治建设好。认真执行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细则》,定期召开二级教代会;工会主席参加部门党政联席会,参与民主管理;积极推进系(处)务公开工作;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 

学院和本部门的改革和建设。 

3.教职工权益维护好。深入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;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。 

4.教职工生活关心好。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,切实提高帮扶水平;心系教职工切身利益,关心教职工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和发展,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。 

5.建家活动开展好。积极开展建家工作, 使教职工之家常建常新;积极开展“创建学习型工会、争做知识型职工”活动,开展各种学习、培训、竞赛活动,不断提高教教职工思想道德、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;积极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。 

6.工会工作效果好。服务学院工作大局和部门中心工作,完成院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,较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,教职工对工会工作满意度达85%以上。 

7. 参评对象为各分工会。 

(二)先进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

1.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,指导工作。 

2.爱岗敬业,本职工作完成好;热爱工会工作,富于开拓创新精神,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。 

3. 情系教职工,乐于奉献,与教职工群众关系融洽,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真心诚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,受到教职工的广泛称赞和拥护。 

4.参评对象为从事工会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工会干部(含分工会主席、委员;院工会委员、院工会经审委员;院专职工会干部)。 

(三)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

1.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学院的建设与发展中。 

2.热爱本职工作,在工作中精益求精,勇于创新,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岗位规范,在学院的改革发展、“三风”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中表现突出。 

3.积极参与本部门的民主管理,关心、热爱和支持工会工作,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带头参加各项工会活动,并在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,受到教职工的一致好评。 

4.参评对象为工会会员,原则上在本院工作时间和入会时间要满一年以上。 

(四)文明和谐家庭评选条件

1.家庭成员爱国守法、文明诚信。积极支持并投身学院建设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讲究文明礼貌和公共道德,助人为乐。 

2.爱岗敬业、勇于创新。家庭成员积极进取,勤于学习,努力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家庭成员近两年获单位先进或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。 

3.家庭成员整体素质好,成员之间平等、民主、和谐,家庭生活丰富多彩、健康向上。 

4.夫妻恩爱、家庭稳定、亲子和谐、孝敬长辈、邻里和睦,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口碑。 

5.参评对象为教职工家庭,原则上组建家庭要三年以上。 

三、评优评先组织

(一)评优评先办法

1.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办法

按学院工会制定的分工会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评选。 

2.先进工会工作者、工会积极分子、文明和谐家庭的评选办法

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,严格坚持公正、公开、民主择优的原则,按民主程序确定人选,所在分工会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,填写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先进个人奖项推荐表》,经分工会主席审核盖章后报院工会,院工会研究确定候选人,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。 

(二)评优评先时间

先进基层工会组织、先进工会工作者、工会积极分子每年评一次;文明和谐家庭每两年评一次。 

(三)加强组织领导

各分工会要在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,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广泛动员,民主推荐。各分工会成立评选推荐小组。评选推荐小组由本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,由党总支书记牵头。推荐小组严格坚持评选条件,认真履行评选程序,按照评选比例评选推荐先进和优秀。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,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。拟推荐人选在各分工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,如无异议,按要求报送推荐名单和材料,由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表彰人选。 

四、奖励办法

(一)表彰名额

1. 先进基层工会组织:按不超过分工会总数的20%的比例评比表彰。 

2. 先进工会工作者:按学院专兼职工会干部人数的20%评比表彰。 

3. 工会积极分子:按工会会员总数的4%评比表彰。 

4. 文明和谐家庭:按全校教教职工家庭总数的1.5%评比表彰。夫妻双方均被推荐者,按一个家庭参加评选。 

(二)奖励办法

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;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;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发文通报表彰。 附件: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先进个人奖项推荐表

(20  年度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所在分工会

奖项名称

出生年月

政治面貌

工作岗位

担任职务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年    月    日

分工会意见

 

 

 

     (盖章)    

年 月  日  

院工会意见

 

 

 

(盖章)    

年  月  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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