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事办是在学院领导下,具体负责全院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,其主要职责包括:
一、负责制定学院外事工作年度计划、经费预算、起草有关外事请示、报告、规章制度,写出工作总结报告和外事简报。
二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
三、负责外籍教师和专家的聘请、报批、涉外管理和生活服务等。
四、负责学院与国内外有关部门签署校际合作交流协议。
五、负责来访、考察、参加会议的外宾(含港澳台)的联络及接待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院涉外礼品的制作、购置、保管。
七、向师生员工、外籍教师进行外事教育和宣传,对出国人员进行爱国主义及外事纪律的教育。
八、制定外事工作纪律,完善外事制度,负责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。
九、负责因公出国(境)护照、签证的办理等。
十、完成学院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。